为贯彻落实公安部“73号令”,全面做好秋季防火工作、特别是“十、一”国庆节期间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各项消防保卫工作。支队决定从2007年9月24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下半年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期间,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抽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07年9月24日开始,至2007年10月30日结束。
二、实施部门
全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分局)。
三、抽查检查的范围及重点内容
检查抽查范围:
1、党政首脑机关;
2、歌舞厅、影剧院等文化娱乐场所;
3、商(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老年公寓、医院、教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4、粮库等粮食加工、储存、经销企业;
5、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6、城市居民社区和农村村屯。
抽查检查重点内容和查处原则:
突出抽查“一责、一通、两管”问题。“一责”就是消防工作责任制;“一通”就是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两管”就是用火用电管理和自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标志管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党政首脑机关、文化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居民社区及农村村屯
1、消防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3、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4、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5、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6、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
7、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吸烟或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 当立即改正。
8、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10、在建筑物周围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
(二)粮食和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1、消防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2、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应当限期改正。
3、城镇燃气的气源厂、储配站、调压站和管道、设备等燃气输配管网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当限期改正。
4、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
5、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四、抽查检查方式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各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派出检查人员进行检查、抽查和夜查。
2、公安派出所对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的部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本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派出检查人员进行抽查、检查和夜查。
五、工作要求
1、凡属于这次检查抽查范围的单位,应开展自检自查,自我整改火灾隐患。
2、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对检查抽查中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要依法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责令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火灾;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3、对营业性场所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直至查封;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将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5、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应及时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确保消防安全。
六、举报电话
白山市公安消防支队:3282308
长白县公安消防大队:6199119
抚松县公安消防大队:6239001
靖宇县公安消防大队:7221623
临江市公安消防大队:5232591
江源县公安消防大队:3726410
八道江区公安消防大队:3222360
此公告
白山市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抽查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称
1、 白山市中国银行
2、 白山市建设银行
3、 白山市农业银行
4、 白山市市宾馆
5、 白山市石油公司
6、 通钢板石矿业公司
白山市公安消防支队
二○○七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