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吉防安委办字15号)
各市(州)、县(市、区)防火安全委员会:
目前全省已进入冬季,天气转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加,火灾隐患明显增多。2005年11月13日13时35分,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二车间硝基苯精制单元硝基苯精制塔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2人重伤,20多人轻伤。该事故直接原因是由于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未将应关闭的阀门及时关闭,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间后引起爆裂,随之空气被抽入负压操作的T101塔,引起T101塔、T102塔发生爆炸,随后致使与T101、T102塔相连的两台硝基苯储罐及附属设备相继爆炸,随着爆炸现场火势增强,引发装置区内的两台硝酸储罐爆炸,并导致与该车间相邻的55#灌区内的一台硝基苯储罐、两台苯储罐发生燃烧。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黄菊、华建敏等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做出重要批示。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王珉,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聂文权,副省长李锦斌、牛海军等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认真吸取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11.13”爆炸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冬季防火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冬季消防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组织动员部署,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对麻痹大意、措施不力而造成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二、深入开展四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
在动员部署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冬季防火宣传、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各地应结合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四个方面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活动。
一是对尚未整改完毕、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4月1日省政府在全省消防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12月31日之前重大火灾隐患必须整改完毕,并签定了责任书。但目前全省仍有15处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其中省级重大火灾隐患4处)尚未整改完毕。尚未完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任务的市、州、县(市)政府,都要立即成立检查组,由政府领导带队,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强力推进尽早尽快的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进度缓慢的要督促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年底前整改完毕;对整改中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如年底前仍不能整改完毕,公安消防部门必须坚决依法查处,该停的停,该封的封,绝不姑息。对按法定程序需由政府批准停产停业的,公安机关要及时向政府行文请示,政府应及时明确批复。否则,这些场所、单位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吉林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第128号)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二是对易燃易爆场所、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要结合冬季石油化工产品生产、储存特点,对本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在督促做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防冻、防火、防爆炸、防中毒工作的同时,深入现场检查,对发现的只顾效益不顾安全和违章指挥、冒险蛮干、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火灾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是对农村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治理
要督促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深入村屯和农户,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检查火源、电源使用管理情况,规范柴草垛堆放位置,防止大量柴草垛进村屯,全力抓好大风天的防火工作,严格执行六级大风天严禁室外用火等其他禁火规定,防止火烧连营事故的发生。对已确定为放火的案件,公安机关要迅速侦破。对已侦破的放火案件,司法机关应尽快审理,以严历打击放火犯罪分子,确保冬季农村的消防安全。
四是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
要按照11月3日公安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单位,特别是高等学校、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危险性大的单位以及学校、幼儿园周边经营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场所,全面深入开展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消防安全检查和抽查。对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对学生宿舍和教室等公共区域外窗安装影响人员逃生和应急救援铁栅栏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成从内部能够开启逃生的;对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急广播不能正常使用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损坏的、该设未设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以督促和指导单位有效整改火灾隐患。
上述四项专项治理期间,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暨省消防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将依法直接予以处罚。
三、加强宣传,大造声势,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冬季防火有关工作情况和基本的消防常识。在“四进”基础上,还要让消防宣传进“机关”,防止“灯下黑”出现消防宣传“死角”,善始善终地搞好“119”消防宣传月活动。要以社区、乡镇、村屯为重点,以城乡广大群众为宣传教育对象,将单位防火与家庭防火结合来,组织开展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等活动,将消防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切实提高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对各类消防重点工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使他们自觉地遵章守法,做好本岗位的消防工作。
四、提前抓好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圣诞节、元旦、春节等节日即将到来。各地要在冬防工作中,坚持把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节日期间人流、物流集中的场所和单位作为重点,采取检查、复查和夜查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和公共娱乐场所领导值班、用火用电管理、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阻塞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罚,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五、做好扑救重特大火灾和处置重大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执勤备战工作,适时开展实战演练,加强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和器材装备随时处于战备状态。各企业专职消防队、乡镇民办消防队和志愿型消防队要严格值班制度,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接到报警和公安消防队调动命令后要立即出动,扑救火灾。各单位和乡村群众义务消防队要召开一次会议,明确分工,开展演习,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发生重、特大火灾以及重大事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要尽快赶赴现场,迅速启动预案,调动全社会力量,精心指挥,有效施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通知
吉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